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及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处理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 查看详情


  机构名称: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
  联系电话:0598-823950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