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生态环境科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5-29 11:46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及规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核发。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审核等工作。

  负责人:严道华

  联系电话:0598—824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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