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储备排污权的收储、出让及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排污权核定,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情况的审查和统筹调度;排污权交易业务培训及实施情况评估,对下级储备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排污权管理与交易平台系统的维护及相关技术研究。
负责人:雷新灼
联系电话:0598-829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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