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及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10-13 14:45

  我单位拟对“三明市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及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及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

  二、招标类型

  服务类。

  三、项目内容

  (一)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

  根据《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环办固体函〔2026〕295号)要求,依托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填报《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环办固体函〔2026〕295号)附录表格,完成调查清单对象、关联点位信息的梳理填报工作。完成《三明市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任务清单》(见附件1)中调查对象的现场监测、采样分析工作,同步完成监测结果的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平台填报和归档汇总。

  (二)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根据《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51号)要求,组织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指导相关县(市、区)、有关企业(约117家)填报数据,提供线上线下答疑指导;开展市级质量审核(数据审核比例30%,现场审核比例5%以上);协助对接省级、国家级抽查复核,跟踪审核结果,对于被退回的调查对象,及时对接审核意见,指导调查对象修改完善;完成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结报告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四、工作进度及成果要求

  (一)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出具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方案。

  2.2026年11月15日前,通过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平台完成全部调查对象、关联点位的填报工作。

  3.2027年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所有点位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原始数据整理等监测实施工作。

  4.2027年5月25日前,完成全部监测结果及采样及分析测试信息的国家平台填报、校对归档工作。

  5.2027年6月20日前,完成辖区调查工作总结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

  (二)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2027年5月10日前,完成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审核,提交《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结报告》《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数据分析报告》。

  五、供应商要求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专业能力:具备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服务能力、技术团队、设备条件;具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新污染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3.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佐证。

  六、报价文件及要求

  (一)各供应商应按附件2、3提供报价文件,并提供“五、供应商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应包括现场调研与方案编制费、样品采集与实验分析费、平台填报费、报告编制费、化学物质调查数据审核费用、专家费、其他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正式采购中标依据,不直接确定本项目承接服务单位,后续项目正式采购流程另行组织开展。

  (四)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七、报价材料提交及接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二)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寄送至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栋市生态环境局304室,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mghk0598@163.com。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不予接收。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598-8242287。

  附件:1.三明市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任务清单

      2.报价函

      3.监测指标样品采集与实验分析费询价表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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