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25年新污染物专项环境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6-16 17:10

  我单位拟对“三明市2025年新污染物专项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2025年新污染物专项环境监测项目

  二、招标类型

  服务类

  三、项目内容

  (一)专项环境调查监测

  1.监测点位

  (1)人口密集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区域:三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列西厂)周边水体。

  (2)水汾桥出境断面。

  (3)重要水源地:东牙溪水源地水库取水口。

  (4)特定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排放相对集中的典型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及其排放影响较大的区域: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水体及排污口

  (5)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口

  2.监测频次

  丰(枯)水期1次。

  3.监测项目

  (1)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4〕4号),对三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列西厂)周边水体、水汾桥出境断面、东牙溪水源地水库取水口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开展监测。

  (2)根据《2025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优先控制化学物质、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名录,对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水体及排污口、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排污口的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PFNA)等全氟化合物(10项)、三氯甲烷及其同类别化合物(5项)开展试点监测。

  4.监测方法

  推荐监测方法见《关于做好<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418号)、《关于印发<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175号)。

  (二)溯源监测

  1.监测点位

  (1)清流园区(大路口片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及周边水体、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及周边水体。

  (2)清流园区(大路口片区)、黄砂园区内2家涉及全氟化合物企业排污口。

  2.监测频次

  丰水期1次。

  3.监测项目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4〕4号),结合2024年新污染物监测结果,对清流园区(大路口片区)、黄砂园区等2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水体及进出口,园区内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涉及全氟化合物企业的排污口开展溯源监测,监测项目为PFNA等全氟化合物(10项)。

  4.监测方法

  推荐监测方法见《关于做好<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418号)、《关于印发<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175号)。

  新污染物监测信息汇总表

监测点位

监测断面

监测项目

点位数量

监测频次

监测时段

专项环境调查监测

三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列西厂)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

PFNA、1,2-二氯乙烷、1,4-二氯苯、1,1,2,2-四氯乙烷、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a-乙基己基)(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双酚A、4-叔辛基苯酚。

3

1

丰水期

水汾桥出境断面

中泓线

1

1

丰水期

东牙溪水源地

水库取水口

1

1

丰水期

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水体

交界断面、1#对照断面、2#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

PFNA等全氟化合物(10项);三氯甲烷及其同类别化合物(5项)

5

1

枯水期

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

出口

PFNA等全氟化合物(10项);三氯甲烷及其同类别化合物(5项)

1

1

枯水期

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排污口

PFNA等全氟化合物(10项);三氯甲烷及其同类别化合物(5项)

1

1

枯水期

溯源监测

清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大路口片区)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

PFNA等全氟化合物(10项)

3

1

丰水期

清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大路口片区)

进出口

2

1

丰水期

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水体

交界断面、1#对照断面、2#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

/

/

/

黄砂园区污水处理厂

进口

1

1

丰水期

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排污口

/

/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排污口

1

1

丰水期

  四、工作进度及成果要求

  (一)签合同后10日内出具体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方案。

  (二)9月25日前,提交包含原始监测数据的丰水期加密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10月30日前提交包含原始监测数据的枯水期新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对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过程中获得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本项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

  五、报价文件及要求

  (一)各供应商报价格式自拟,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报价应包括方案编制费、采样与监测分析费(具体点位断面应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布设)、报告编制费、其他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三)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报价材料提交及接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 。

  (二)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寄送至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栋市生态环境局202室,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mghk0598@163.com。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不予接收。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598-8260649。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