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4-2025年村庄成效评估等技术服务项目询价的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4-22 15:11

  各意向报价单位:

  根据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农污提升办〔2021〕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污提升办〔2024〕2号),我市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成效评估、明察暗访、农村黑臭水体摸排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将该项工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现向贵单位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4-2025年村庄成效评估、明察暗访等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

  1.根据需要开展2024-2025年市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约465个村庄),并根据需要对部分出水水质进行采样;

  2.对145个“为民办实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年度核查;

  3.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每月对1个县5个完成治理村庄开展明察暗访,共100个村庄;

  4.完成2024-2025年三明市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卫片分析及开展市级现场抽查。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暂行办法和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农污提升办〔2023〕6号)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更新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24〕3号)

  3.《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与运维指引及相关图集》

  4.《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监测监控要求(试行)》

  (二)项目成果:

  1.提交《三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成效评估及明察暗访年度报告》;

  2.提交《三明市“为民办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评估报告》

  3.完成2024年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卫片分析,分析结果录入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并完成30%的现场抽查任务。

  (三)人员要求:应指定具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应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环境工程、测绘、测量等相关基础知识。如需补充设施出水情况采样调查,入场前所有采样人员应具有采样相关基础知识、熟悉采样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前要经过统一培训,对采样中的关键步骤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四)工作质量要求:任务承担单位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抽查质控,并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如果发生工作进度滞后、工作质量不合格问题的,采购单位可以对其费用进行扣减,并对任务承担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五)安全防护要求:任务承担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如需补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人员进场前,需制定好事故应急管理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并开展入场培训。钻探采样过程应设立明显警示,采取人员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因任务承担单位未落实安全措施而致人员发生安全问题,均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协商并赔偿其造成的损失;如协商无果,需要司法调解或诉讼的,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稳妥解决,且不得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密要求:任务承担单位需承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同样负有保密责任,在本项目未公开前,不得披露相关信息。项目数据、结论内容、图片图件等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采购单位所有,任务承担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时间传阅或展示,不得用于评奖、出版、发表、自媒体等活动,不得用于任务承担单位的内部共享资料。

  三、报价要求

  有意向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4幢),并在报价函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98-8247519

  联系邮箱:smhbzlk@126.com。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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