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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调整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来源: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1-13 11:3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调整部分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申请中央资金

调整前中央补助资金

调整后中央补助资金

将乐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1005.44

904.9

232

389

永安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2-2024)

720.77

612.65

15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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