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调整部分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申请中央资金
调整前中央补助资金
调整后中央补助资金
将乐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1005.44
904.9
232
389
永安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2-2024)
720.77
612.65
157
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