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2〕4号)要求,我局通过组织公开报名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三明市玖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永安市试点单位、三明鑫蓝环保有限公司为尤溪县试点单位。我局拟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复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为试点单位提出不同意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8-8247519
电子邮箱:smhbzl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4幢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邮政编码:36500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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