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加强源头管控,守护一方净土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8-26 18:0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市委、市政府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市领导多次部署批示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工作。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契机,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坚守土壤环境安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列入规划环评,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在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规划环评时,将土壤环境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行业企业布局选址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二是紧盯削减目标,严控涉重金属排放。严控新上项目涉重金属排放量指标,实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在尤溪、大田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截至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14.2%,预计年底可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削减15%的任务目标。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防土壤环境风险。开展“守护净土”专项排查整治,以重点监管企业为重点,建立排查清单,结合土壤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摸排敏感区域周边企业,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严防土壤环境风险;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根据省上反馈农用地详查成果,对超标区域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涉重企业,开展现场排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监管。以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退二进三”为重点,对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加强监管,与工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拆除活动早发现、拆除方案早制定、拆除活动早部署、具体措施早落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