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上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会议在三明市生态云平台监控指挥中心举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张德乾、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李朝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邓朝祥总工程师主持会议,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各环境要素管理科室、市环境执法支队,市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共计134人参加会议。
2021年上半年,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5,同比上升0.36个单位,达标天数比例98.9%,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10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77—2.87,尤溪县、大田县达标天数比例99.4%,其余县(市、区)达标天数比例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颗粒物。泰宁、将乐、建宁、明溪、清流等县环境空气质量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I~II类水质比例80%;小流域水质达标率98.7%,其中I~II类水质比例80.3%;主要湖泊水库达标率100%,同比上升33.3个百分点;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
会议分析了上半年我市大气、水环境状况,指出我市大气环境存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上升,部分地方达标天数比例下降,个别县单项污染物持续偏高等问题;水环境存在流域I—II类水质比例下降,主要流域个别断面单月出现超标,小流域西塔断面上半年水质不达标问题,会议讨论了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措施建议,各县(市、区)就实现年度环境质量目标表态发言,提出了下半年工作举措。
张德乾要求,要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遏制局部地方大气环境质量下降趋势,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证年度目标完成;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力争2021年再次进入全国333个地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三十。
李朝阳要求,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河长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将超标等问题断面断面纳入河长制重点监管,加密巡查力度,将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目标落到实处。
邓朝祥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好牵头单位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对标对表,精准治污,抓不足、补短板,积极策划项目,以工程为支撑实现污染物减排;三是加强会商,健全环境质量会商研判机制,关注实时数据的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并采取精准有效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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