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5月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6-24 15:10

  6月23日下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2021年5月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会议由张德乾二级调研员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局各环境要素管理科室、环境执法支队、市驻三元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负责人。

  5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5,同比下降0.04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6.8%,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六。大田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6.8%,其余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各县(市)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泰宁县、明溪县、清流县、建宁县、将乐县、宁化县等6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全市55个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8.2%,水质状况“优”,其中19个国控断面各项监测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为100%,36个省控断面中有35个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Ⅲ类,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2%。

  1—5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同比上升0.50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8.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八。尤溪县、大田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9.3%,其余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1.86—3.02,大田县、沙县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尤溪县、永安市为细颗粒物,其余县均为臭氧。泰宁县、建宁县、将乐县、明溪县等4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1—5月,全市55个国(省)控河流断面监测均值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100%。

  会上,各科室、单位对2021年5月份环境质量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重点。最后,张德乾二级调研员就环境质量改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根据会议分析形成问题清单,逐条对标落实整改;二是加快推进三钢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减排项目实施;三是统筹生态调水,严格落实最小下泄流量;四是加快两区合并后内部职能整合,确保日常监管不放松,污染防控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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