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月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3-26 15:35

2月26日上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2021年2月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会议由邓朝祥总工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局各环境要素管理科室、环境执法支队、市驻梅列、三元、生态环境局等有关负责人,沙县、尤溪县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3,同比上升0.71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6.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五。尤溪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6.4%,其余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2.00~2.81,泰宁县、大田县、尤溪县、永安市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其余县均为臭氧。建宁县、将乐县、明溪县、泰宁县等4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2月,全市19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为“优”。

1~2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4,同比上升0.95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8.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八。尤溪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8.3%,其余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2.21~3.41,明溪县、沙县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将乐为臭氧,大田县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其余县均为细颗粒物。建宁县、将乐县、明溪县等3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2月,全市19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会上,各科室、单位对2021年2月份环境质量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尤溪县、沙县均分析了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重点。最后,邓朝祥总工程师就当前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分析会商,密切关注数据变化,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加强减排治污,抓住国务院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契机,策划项目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加强共管联动,常抓不懈,做好施工扬尘、露天焚烧、工业企业冒黑烟等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加强应急管控,健全生态环境、气象联合会商研判机制,落实轻污染天气防控要求,从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污染管控、督查落实的各个环节,实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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