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PM10、PM2.5、SO2、NO2、CO、O3浓度月均值分别为46µg/m3、28µg/m3、7µg/m3、26µg/m3,1.3mg/m3、137µg/m3,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八。10个县(市) 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97~3.26,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将乐、泰宁、明溪、清流、宁化、尤溪、大田等7个县位列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
1~4月,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0,PM10、PM2.5、SO2、NO2、CO、O3浓度月均值分别为36µg/m3、24µg/m3、8µg/m3、21µg/m3,1.4mg/m3、112µg/m3,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五。10个县(市) 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83~2.76,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PM2.5。将乐、泰宁、明溪、清流、建宁、大田、宁化等7个县位列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
4月,全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10个国控断面各项监测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达标率为100%。
1~4月,全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18个国省控断面中有17个断面各项监测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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