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公告(2023.8.1-2023.8.31)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06 16:30

  根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1日-8月31日我局共对6个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许可种类和范围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备注

1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138]

2023年8月4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2

泰宁县朱口中心卫生院龙湖分院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朱口镇龙湖村排前街5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105]

2023年8月11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3

宁化县城南卫生院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城南镇城南村街上26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234]

2023年8月17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4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金泉路26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131]

2023年8月21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

5

三明曙光医院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38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158]

2023年8月31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6

三明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永安市燕南巴溪大道1369号1幢1单元201-208室

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235]

2023年8月31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8-825504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shbjkj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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