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1日-7月31日我局共对4个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备注 |
1 |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 |
使用Ⅳ类放射源 |
闽环辐证[G0179] |
2023年7月11日 |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
2 |
三明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体检中心 |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139号1-2层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闽环辐证[G0181] |
2023年7月12日 |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
3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 |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 |
闽环辐证[G0073] |
2023年7月12日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 |
4 |
福建省将乐县中医院 |
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10号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闽环辐证[G0037] |
2023年7月17日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 |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8-825504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shbjkj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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