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情况公告(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5-09 17:03

  根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日-4月30日我局共对2个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许可种类和范围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备注

1

永安诺康宠物医院

永安市牺和路149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闽环辐证[G0229]

2023年4月12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2

福建三仙纸业有限公司

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北街一路23号

使用Ⅴ类放射源

闽环辐证[G0230]

2023年4月18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8-825504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shbjkj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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