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31日作出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19-06-03 18: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审查,2019515日~2019531日我局2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1

沙县夏茂中心卫生院

闽环辐证G0081

2019年5月21日

2

沙县高桥卫生院

闽环辐证G0084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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