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8-8222386、7500062(市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0598-8233112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    编:365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全文见附件)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东莹化工年产6万吨电子级氟化氢技改提升项目 | 三明市清流县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 福建省蓝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12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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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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