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1-15 15: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组织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电子版(http://shb.sm.gov.cn/szfgzjg/hbj/zfxxgkndbg/)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电话:0598-8239509)。

一、总体情况

2024,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委、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及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和实效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局网站开设了18个专题专栏,主要包括生态法规水环境管理大气环境管理环境质量、政策解读等。2024年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各类信息 1716条,其中局网站发布信息984条,“三明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均发布信息366条。做好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在局网站发布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布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在局网站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部门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

2024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质量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统计、环境信访情况、人大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件予以公开的5件,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的2件。我局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归集展示。细化文件分类,按效力级别、主题、年份等不同维度展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梳理形成文件目录清单,并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落实信息审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三是强化网站监测。依托开普云系统检查网站错字错链以及栏目信息动态更新情况等,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政务平台建设

加强生态云平台、局网站运行管理。配合推进闽西南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汇聚能力及质量。持续提升生态云平台应用,充分挖掘系统功能与应用典型经验,形成规范性、制度性成果,精选典型案例参加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建设利用微信、微博、局网站等多渠道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三明生态环境工作动态。

)强化监督保障

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更新升级,开展网络信息系统攻防演练,全年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未出现安全事故。推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及密码应用工作。2024年举办保密知识培训一期,加强和规范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多措并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新提升但仍存在平台建设管理水平不够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不够强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提。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开、解读、回应、互动有序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化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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