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28 21:5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组织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电子版(http://shb.sm.gov.cn/szfgzjg/hbj/zfxxgkndbg/)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电话:0598-82395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生态环保业务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务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各类信息 1090条,其中局网站发布信息653条,“三明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均发布信息365条。全年通过图片、图表等多种样式开展政策解读5篇,参加在线访谈1期。

1.深入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与互动交流。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签发、同步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3年我局依托市政府网站图文并茂深入解读《关于划定三明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5个政策文件。注重征集调查,根据工作重点开展网上调查1期、意见征集1 期。2023年4月13日,我局陈建斌副局长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土壤污染防治”主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对以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主要内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等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策——行政性规范文件”栏目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起局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制文号并发布至该栏目。2023年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4件。

3.做好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在局网站发布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布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在局网站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执法案件情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按申请人情况看,自然人申请1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按办理情况看,予以公开的10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的3件。

政务平台建设

加强生态云平台、局网站运行管理。升级改造云平台应用模块,实现局系统上下内外数据汇聚,已接入永安、泰宁、明溪、清流、宁化等县数据。持续提升生态云平台应用,充分挖掘系统功能与应用典型经验,形成规范性、制度性成果,精选典型案例参加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建设,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更新升级,开展网络信息系统攻防演练,全年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未出现安全事故。利用微信、微博、局网站等多渠道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三明生态环境工作动态。

(四)强化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审查拟发布信息,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确保网站运行安全。指定专人读网巡网,检查网站错字错链以及栏目信息动态更新情况等,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2023年举办一期保密知识培训,加强和规范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尤其是微信、网站保密管理工作,提升干部职工保密防范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1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1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培训建设,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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