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9 09:01

 

三明市环保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三明市政府网站(http://www.shb.gov.cn)和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sm.gov.cn/)上予以公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新市北路102号,电话:0598-823950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要求,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新增空气质量预报,水环境质量月报、“两学一做”等栏目。同时,加强与市数字办沟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将环境保护栏目的子栏目优化调整为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评信息、重点排污、饮用水质量监测、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预报等。

1.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设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等。

2.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6〕3号)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环保网站,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3.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环评及其它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2016年5月向全市240家企业下达了信息公开通知,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在2016年6月30日前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定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专栏、市环保网站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公开,并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按要求在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公开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

4.督促建设项目公开环评信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等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及市政府网站环评信息栏目进行公开。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主要任务

1.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承接、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制定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已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

2.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根据环保部、环保厅有关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要求,依法公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市环保局网站及时公开我市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情况及400家纳入201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定期公开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挂牌督办进展情况等,每月编制一期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并及时予以公示。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逐步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了项目服务指南,简化办事流程。推进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图。

4.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环保支持“双创”,环保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2016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部分事项试行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开展市级及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改为备案制、豁免购买排放小微污染物建设项目的排污权、免予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项改革,我局通过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微信等方式集中发布。意见实施以来,全市已有237个建设项目由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改为备案,3344个建设项目(含违规建设项目)免予竣工环保验收,60个符合条件的排放小微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权。通过改革,有效地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加速了项目落地。

5.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外,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我局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黄标车淘汰、排污权核定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情况。

6.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主要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市环保局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我局机关及4个直属事业单位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且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7.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环评信息、环境质量监测等,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受理并按期予以答复。

8.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39号)要求,落实好政策解读“三同时”规定。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科室、单位提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2016年6月,局主要领导参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访谈活动。

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制作网络舆情报局领导批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2016年,制作网络舆情21期。

10.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2016年,我局加强与三明电视台、三明日报、小鱼网等媒体合作,强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黄标车淘汰、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方面工作宣传力度,解读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工作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修订完善了《三明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1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和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市环保局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不断推进市环保局网站优化升级工作。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各级环保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2923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公开环境信息2611条,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规划、统计调查、资金采购、项目管理、应急管理、环境执法、环境质量、污染控制、专项工作、生态环保和其它信息等12项、22个类别的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三明市政府网站、三明市环境保护网站、三明环境保护官方微信、信息简报、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39号)要求,落实好政策解读“三同时”规定。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科室、单位提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环评信息、环境质量监测等,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受理并按期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市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一是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二进一步改进局门户网平台建设,优化栏目的设置,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2

118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1

117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

1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1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8

1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1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8

1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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