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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环保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4-01-09 14:54

三明市环保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35)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对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公布,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报告在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予以公布。联系方式: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598-8239509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三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三明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局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派驻监察室对公开工作实行监督,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标准化建设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了与《三明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相配套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使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投入必要的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硬件设施的更新、优化和维护及外网平台的改造。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和保证局门户网、办公楼大厅电子触摸屏、市两区LED大屏幕和局公示栏、宣传栏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三)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1、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工作做到“一议三把关”:即认真审议公开内容,认真把好公开关、评议关、监督关,保障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严格有序。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文审核紧密结合,在“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公文送审签发单”,设置“是否公开”及“不公开理由”的栏目,在科室、局属单位拟稿初定、办公室核稿时审核、局领导审签时审定,审定结果在“公文送审签发单”上显示并存档。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将已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予以公开。
  2、严格保密审查措施。制定《三明市环保局保密管理的规定》,建立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三级审查机制,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公开,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3、定期做好环境信息的报送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收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填写《政府信息报送清单》,在局领导审核签发后,分别于每月5日和20日向市数字办、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每月15日前向市公开办报送一次有关公开内容,在政府公开办统一制作的公开栏进行公开,每年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于“三明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751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公开环境信息711条,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1条。目前我局公开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共271条(其中2005-2007年,有50条是以纸质形式报送市档案局进行公开)。主要内容有机构职能、法规规划、统计调查、资金采购、项目管理、应急管理、环境执法、环境质量、污染控制、专项工作、生态环保和其它等十二项、22个类别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公示栏等载体,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审批审核事项及验收、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方法及征收情况、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环境质量状况、专项经费使用、公务车辆及接待费用、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等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进行公开,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711条。此外,还通过本局大院政务公示栏、党务公开栏等公开党建、人事任免、先进评选、资金、车辆使用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全年共公示52条。
  (三)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把门户网站http://www.shb.gov.cn)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还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办公楼电子触摸屏、大院内的政务公示栏、宣传栏和列东街的LED大屏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效果。2013年“6.5世界环境日,我局通过三明日报,发布了年度环境保护状况公报;编制《三明环境环保》和《三明市创建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等,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环委会成员单位、省环保厅及民评督导组和行风监督员等,及时公开环保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2013年我局未接到该类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市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一是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推进重点污染物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环评审批、验收等群众关注高的环保政务信息。

二是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准确发布PM2.5等监测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

三是进一步改进局门户网平台建设,优化栏目的设置,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1

3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29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

1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附表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

                  201416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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