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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环保局 时间:2013-03-14 16:06

三明市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35)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对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公布,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1211日至20121231日。报告在“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予以公布。联系方式: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598-8239509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三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三明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局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派驻监察室对工作实行监督,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和落实制度情况
  1
、健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与《 三明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相配套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使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2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三明市环保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环保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二是投入必要的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硬件设施的更新、优化和维护及外网平台的改造。三是有关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和保证局门户网、办公楼大厅电子触摸屏、市两区LED大屏幕和局公示栏、宣传栏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三)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1、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工作做到“一议三把关”:即认真审议公开内容,认真把好公开关、评议关、监督关,保障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严格有序。
 2、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发布。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文审核紧密结合,在“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公文送审签发单”,设置“是否公开”及“不公开理由”的栏目,在科室、局属单位拟稿初定、办公室核稿时审核、局领导审签时审定,审定结果在“公文送审签发单”上显示并存档。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将已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予以公开。
 3、严格保密审查措施。制定《三明市环保局保密管理的规定》,建立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三级审查机制,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公开,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定期做好环境信息的报送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收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填写《政府信息报送清单》,在局领导审核签发后,分别于每月5日和20日向市数字办、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在原有每季度向市政府公开办报送一次信息公开情况下,20127月开始,新增加每月15日前向市公开办报送一次有关公开内容,在政府公开办统一制作的公开栏进行公开,每年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于“三明市环保局”门户网上公布。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2012年,选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市政府公开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877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公开环境信息853条,连续3年被被市政府公开办评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先进单位。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4条。目前我局公开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共231条(其中2005-2007年,有50条是以纸质形式报送市档案局进行公开)。主要内容有机构职能、法规规划、项目管理、应急管理、环境执法、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保科技、生态保护和其它等十一项、20个类别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853条。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公示栏等载体,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审批审核事项及验收、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方法及征收情况、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环境质量状况、专项经费使用、公务车辆及接待费用、干部任免、评选评优等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进行公开。2012年,我局积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按市纪委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共同推进市县两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共登录334条,扩大公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将我局各类办事指南、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图公开,方便群众办事。2012年,在我局主动公开的853条环境信息中,其中环境质量信息377条,环保动态信息54条,政策法规信息2条、政风行风信息4条,环评审批信息52条,污染控制信息12条,党务公开信息11条,环保新闻、图片新闻,公示公告等其它类共计203条。局人事任免、先进评选、资金、车辆使用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通过本局大院政务公示栏,全年公示49条。
 (三)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把门户网站http://www.shb.gov.cn)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还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办公楼电子触摸屏、大院内的政务公示栏、宣传栏和列东街的LED大屏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效果。2012年“6.5”世界环境日,我局通过三明日报,发布了年度环境保护状况公报;编制《三明环境保护》24期,每期印发145份,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环委会成员单位、省环保厅及民评督导组和行风监督员等,及时公开环保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2012年我局未接到该类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信息公开办[2012]03号)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监测信息,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公开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改进局门户网平台建设,优化栏目的设置,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表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23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

22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

1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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