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书(三明市沙县区华盛机动车检测站)
时间:2026-05-26 18:27

信访人:

  您来信反映“三明市沙县区华盛机动车检测站存在长期系统性检测造假及相关部门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等信访事项,收悉。其中“沙县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尾气、OBD、环保检测全套造假,擅自在检测设备上安装作弊遥控装置、使用专业电脑+造假软件后台篡改数据”等涉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的信访事项,由我局办理。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三明市沙县区华盛机动车检测站为沙县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沙县区金古南区U地块碧波潭路11号,主要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环保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已获得《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130534013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427587517155B。

  2026年4月以来,我局通过查阅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对该公司2025年1月-2026年5月的检测报告进行摸排,查找疑似问题线索。根据举报信息和提前摸排的线索,2026年4月8日和5月22日,我局先后两次会同沙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建设有2条尾气检测线(1号混合线、2号重柴线),检测线前后均已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正在进行车辆检测作业,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作弊遥控装置和造假软件。现场调阅前期摸排的15份2025年1月-2026年5月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及检验历史视频(其中,2025年8辆,6辆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2辆采用加载减速法;2026年7辆,2辆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5辆采用加载减速法),并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汽车尾气、OBD虚假检测的情况。同时,针对信访事项中涉及非生态环境部门职能问题,我局于2026年5月14日协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商,并将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此外,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11日对沙县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5年2月6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告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情况,特此告知。

  如您对本处理结果不服,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三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感谢您对生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它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或者新的线索和证据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电话(0598-8288308),以便及时解决相关生态环境问题。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