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
你们来信反映“强烈要求关停宁化县城郊镇瓦庄水电站恢复下游生态”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的诉求
反映瓦庄水电站所截河流下游生态被破坏。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瓦庄水电站位于城郊镇瓦庄村小车自然村境内,厂房位于宁化县西溪干流上,大坝位于西溪支流济村溪,设计水头23米,设计流量4.39立方米每秒,年均发电量245.2万kw.h,为引水式开发,该电站于2004年开始兴建,2006年4月投产发电。
三、调查核查情况
12月1日,宁化生态环境局对该电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电站正在发电,核定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为0.354m3,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瞬时流量为0.406m3,符合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考核要求。下游生产一组、生产二组、胜利组、官塘组等地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断流、臭水沟、鱼虾灭绝现象。执法人员调阅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该电站2023年1-11月份,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为98.28%,达到省上下达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的标准。
四、处理意见
(一)关于“关停该电站”,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能。宁化县水利局于2004年4月出具《关于兴建城郊乡瓦庄电站的批复》(宁水利〔2004〕64号)。建议您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二)关于“每逢雨天村民家水龙头流出的是带泡的黄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下一步,我局将责成宁化生态环境局加大瓦庄电站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达标泄放。
附件:瓦庄水电站现场检查照片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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