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镇群众:
你们反映的“张某明在永安市洪田镇东坑工业园区乱排放废水”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诉求
反映“张某明在永安市洪田镇东坑工业园区乱排放废水”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核实,你们反映的公司为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东坑工业区,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场地进行生产,生产线延用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原有生产设施和污染处理设施,生产工艺未改变。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钠长石粉项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永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350481577030175H001W,有效期限至2025年3月21日)。该公司生产主要原料是钠长石矿,工艺为钠长石矿经破碎-球磨-调浆筛分磁选-脱水-烘干包装。生产废水经收集浓缩沉淀、压滤、再沉淀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永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建有立式尾渣浓缩槽、多级尾渣沉淀池、多级沉淀池及沉淀回水池,检查时上述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规范化废水排放口有少量经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周边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废水乱排放的迹象。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责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巡查监管,督促松石(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管理,规范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我局也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开展检查,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针对信访举报事项涉及的其他内容,建议您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举报。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