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明溪旻和药业环保问题)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9-26 16:32

  投诉人:

  您举报“明溪旻和药业环保问题”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调试设备长期偷排废水废气,破坏明溪县的生态环境。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明溪经济开发区D区30号,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生产开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1MA3284XRXC。该公司《含氟核苷类中间体等系列生产项目环评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12月24日经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于2021年4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350421MA3284XRXC001P,有效期自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主体工程于2020年底建成,并按照环评要求建成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及危险废物仓库等环保设施,目前暂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工作。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2021年4月,该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向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提交生产报备材料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6月,第三方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但未达到验收标准,该公司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该公司有间歇性生产,相关情况均有向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进行报备。2022年5月,由于原治理单位无法使污染处理系统达到处理要求,该公司更换治理单位及治理方案,并向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延期至2022年11月。今年5月至7月,该公司有间歇性生产,相关情况已向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报备。

  2022年9月9日,我局会同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排放废气、废水。该公司已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两道喷淋+两道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正处于改造状态,工艺流程为调节池-气浮机-厌氧塔-好氧池-二沉池-膜过滤-外排,目前厌氧塔还未安装,其余设施均已完成改造安装。

  四、处理意见

  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同时,我局将结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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