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7月)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7-28 17:39
 信访人

你们来信反映“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私设管道偷排工业废水等问题”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到河道,在河道内埋设暗管躲避监管部门检查,河道内从下往上冒出黄色污水,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未给予答复。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永安市上吉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754993686D。 经核实,该公司《年产16万吨石英砂扩建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2015年4月经原永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9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手续,2018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6月重新申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原料为石英石,主要生产工艺为石英石经破碎-石碾水磨-水力分级-筛选-除铁-石英砂产品。该公司已建设1座5000立方米浓密机池、2套陶瓷过滤机、1座事故应急池,烘干炉已配套建设水浴除尘设施。

三、调查核查情况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对该公司的突击检查已有20余次。其中2022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将尾矿渣堆存在厂区东南侧约1公里的八一工业集中区坚村组团露天空地上,部分尾矿渣顺山坡排入堆场下方的山沟,尾矿渣随山沟上游来水冲刷后,排入205国道边的排水沟,最终经公路涵洞排入该公司前方的文川溪。2022年3月1日,我局对该公司涉嫌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5月1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排放口未排水。检查发现,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不完善,现场有少量混有石英砂矿石粉末的雨水流入厂区门口的雨水沟。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规范化排放口未排水。该公司在石英石原矿堆场旁新建一淋溶水收集池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路面有物料散落,车辆经过时造成扬尘喷淋设施正在建设

四、处理意见

针对该公司将尾矿渣倾倒至无“三防”措施的山坡上,导致尾矿渣随山沟水排入文川溪的行为,我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的行为,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强化“三防”措施,防止尾矿渣流失,并处罚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责令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关于在河道内埋设暗管躲避监管部门检查,河道内从下往上冒出黄色污水”的问题,2019年11月14日,永安生态环境局协调小陶镇政府对河道进行挖掘,未发现暗管;2022年3月3日,我局协调小陶镇政府组织挖机对该公司旁的文川溪群众指认暗管排放点进行排查。因降雨问题,现场无法满足安全挖掘的条件,未进行挖掘。经与小陶镇政府协商,待水位符合条件时,立即组织挖掘。

(二)群众前期的有关举报和投诉,我局均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按照信访受理规定及时答复并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予以公布,不存在“多次举报未给予答复”的情况。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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