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答复意见书(永安火电厂)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6-15 17:43
 信访人:

你们来信反映“永安火电厂粉煤灰承包者到处倾倒粉煤灰”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的诉求

承包者将永安火电厂的粉煤灰大量倾倒堆放,造成环境污染,要求调查处理。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永安市尼葛路1666号,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50481662819429A,法定代表人王瑞明。

三、调查核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

关于“倾倒到瑞祥厂对面30米处3-4万吨粉煤灰”系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单位内的粉煤灰堆场。2022年4月26日检查时,瑞祥物流公司粉煤灰堆场正在作业,现场有明显扬尘。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尼葛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到瑞祥物流公司核实并制止该行为。4月27日,尼葛开发区管委会召开扬尘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永安市永德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和北部粉煤灰堆场业主代表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5月7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责令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对扬尘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的函》(永环监函〔2022〕12号),要求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粉煤灰问题进行整改。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于5月20日报送了扬尘整改情况报告,完成喷淋设施建设

6月9日,三明市永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尼葛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对火电厂北大门正对面的开发区地块进行排查,发现该地露天堆放大量粉煤灰。经核实,该处粉煤灰为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堆放。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已责令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将现有粉煤灰进行清运。

四、处理意见

(一)2022年5月7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函告永安市尼葛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其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管理,督促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做好整改工作。

(二)责令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1.立即采取相应“三防措施”,防止扬尘污染。2.不再运进新的粉煤灰,现有粉煤灰应抓紧时间进行清运。

下一步,我局将责成市驻永安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永安市瑞祥物流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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