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砂村民:
你们来信反映三元区莘口黄砂村大段胶水厂(现称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诉求
反映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应急池,场地危险化学品未按规范堆放,企业的环评报告书与实际生产产品不符,呼吁要求企业按规范整改。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环保型复合胶水生产线》项目报告表于2008年5月13日经原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于2009年1月通过原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并按相关规定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利用尿素、甲醛、三聚氰胺等原辅材料,在反应釜中搅拌、混合、降温后出料装罐,采用生物质锅炉蒸汽供热。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厂区冷却水池建设不规范,胶水生产线“反应搅拌”工段有机废气未规范收集,应急水池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现场未发现企业实际生产产品与环评报告表不符的情况。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责成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针对场地危险化学品未按规范堆放等内容,原辅材料中甲醛属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相关规定,建议你们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举报。
如你们对我局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复核申请。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