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2-09 16:50

黄砂村民

你们来信反映三元区莘口黄砂村大段胶水厂(现称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诉求

反映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应急池,场地危险化学品按规范堆放,企业的环评报告书与实际生产产品不符,呼吁要求企业按规范整改。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环保型复合胶水生产线》项目报告表于2008年5月13日经原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于2009年1月通过原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并按相关规定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利用尿素、甲醛、三聚氰胺等原辅材料,在反应釜中搅拌、混合、降温后出料装罐,采用生物质锅炉蒸汽供热。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三明市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厂区冷却水池建设不规范,胶水生产线“反应搅拌”工段有机废气未规范收集,应急水池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现场未发现企业实际生产产品与环评报告表不符的情况。

三、处理意见

我局责成金氏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针对场地危险化学品未按规范堆放等内容,原辅材料中甲醛属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相关规定,建议你们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举报。

如你们对我局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复核申请。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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