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尤溪县洋中镇利拓建材厂)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07 14:54

肖良秋同志

您来信映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利拓建材厂环境违法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诉求

反映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利拓建材厂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在厂内新建“两烧一烘”的砖窑生产线,并于去年非法收集福清新东方电子厂的危废垃圾(约2万吨)违规填埋在洋中工业园区,严重污染洋中水质环境。同时存在违规乱搭乱盖及非法取土等其他各类违法行为,请求依法查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尤溪县利拓建材厂位于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梅坪,法定代表人陈仕合,2016年12月9日经原尤溪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手续(备案生产线规模:烘干窑1条、烧结窑3条),项目主要是将煤矸石、煤渣、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原料通过制备、陈化处理、成型及切坯、干燥、焙烧后形成成品砖块该建材厂于2021年8月12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426070881368Y001Q,有效期至2026年08月11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1.关于“未经政府部门审批,私自在厂内新建‘两烧一烘’的砖窑生产线”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1222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尤溪生态环境局对尤溪县利拓建材厂开展突击检查,该建材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建材厂已建设2条烘干窑4条烧结窑(与违规备案生产线规模不符),其中3条烧结窑和2条烘干窑处于生产状态,1条烧结窑处于停产状态(但已填好砖坯),现场无法提供关于新增建设1条烘干窑和1条烧结窑的相关审批手续

2.关于“去年非法收集福清新东方电子厂的危废垃圾(约2万吨)违规填埋在洋中工业园区”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0年10月20日,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宝洋工业区巡查,发现工业区路边堆放有大量黑色污泥状废物,且散发明显臭味,经调查核实该废物为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彩膜污泥、有机污泥,尤溪县利拓建材厂从福清运至该地堆放。根据《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生产线项目彩膜污泥、有机污泥危险特性初步鉴定结果的函》(榕环保函〔2017〕552号),该废物不具有危险废物相应的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尤溪县利拓建材厂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2021年2月2日,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建材厂行政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2021年1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原堆放点已清理完毕,未发现其他堆放点。

三、处理意见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责成尤溪生态环境局针对尤溪县利拓建材厂未办理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手续,新增建设1条烘干窑和1条烧结窑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尤溪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针对信访举报事项涉及的其他内容,建议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举报。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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