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尤溪县西滨镇原西芹采矿点)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07 11:57

尤溪县西滨镇西芹村民:

来信反映西滨镇原西芹矿点有关违法行为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诉求

反映西滨镇原西芹矿点自开矿以来对西芹村地下水资源及700亩耕地灌溉造成严重破坏,呼吁要求关闭。

二、调查核实情况

基本情况

西芹村采矿点为尤溪县西楼石英闪长岩矿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闪长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8日并于2021年10月办理注销手续。根据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与西滨镇人民政府2017年至2021年的巡查记录,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

调查情况

2021年1222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尤溪生态环境局对你们反映的上述西芹矿点开展突击检查,发现上述西芹矿点3处开采点均已停止开采作业活动,原配套的亿源石材厂、华通石材厂、鹏达石材厂等3家加工厂机器设备均已全部移除,现场未发现违法采矿行为

三、处理意见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责成尤溪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上述西芹矿点的日常监管,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防止非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我局也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同时建议你们针对信访举报事项涉及的其他内容,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举报。

如你们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复核申请。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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