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杨先生、陈女士等沈城一品的住户:
2021年10月11日,你们来信反映的“关于制止尤溪县蜀九火锅店有关违法经营行为的请求”的信访事项收悉,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明委编办〔2019〕150号)第二条“明确市县城市管理局与市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社会生活噪声(不含娱乐场所噪音、餐饮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由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承担;娱乐场所噪音、餐饮噪音的行政处罚工作由市县公安局承担”,你们反映的餐饮油烟及噪声问题属于城市管理局和公安局的职权管辖范围,请向相应部门提出。
特此告知。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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