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苏正书同志:
您举报“三明市明溪县中铁十局第三工程公司违法问题”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三明市明溪县中铁十局第三工程公司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及民事劳动纠纷中涉及工程结算款未清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您反映的中铁十局第三工程公司为莆炎高速三明段YA2合同段的承建公司,莆炎高速公路三明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段工程于2016年9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莆炎高速三明段YA2合同段已完工并完成交接手续,于2021年1月正式通车。该项目开工以来,市驻明溪生态环境局重点围绕水污染治理、降噪防尘、废弃物处置方面,对所有标段施工现场和破碎场、拌合站等配套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于2018年12月3日和2019年5月21日对莆炎高速三明段YA2合同段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均已结案。
三、处理意见
关于“合同段2017年隧道施工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市驻明溪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相关情况。下一步,我局将责成市驻明溪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辖区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关于“民事劳动纠纷中涉及工程结算款未清”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如您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明溪县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复查。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