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张瑞超等同志:
您反映的“福建省沙县永盛纸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和偷排造纸废水”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诉求
您反映“福建省沙县永盛纸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偷排造纸废水、锅炉排气筒不符合国家标准高度、烧煤污染周边村民”等问题,要求进行查处。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范围的问题为该企业偷排造纸废水、锅炉排气筒不符合国家标准高度、烧煤污染周边村民等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福建省沙县永盛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沙县凤岗街道际硋工业集中区,为原福建省沙县西霞纸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转让)。福建省沙县西霞纸业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于1998年5月通过原福建省环保厅审批;2000年,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即擅自建成一条年产10000吨美耐板用纸生产线,2016年9月,向原三明市环保局办理环保违规项目备案(明环审函〔2016〕58号);2017年6月办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50427705259856M001P,于2021年6月变更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50427MA321EEB7D001P。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5月28日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省沙县永盛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企业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部分通过废水排放口排入东溪;生产废气经湿法静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锅炉排气筒高度不符合规范标准,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锅炉排气筒正按照要求进行加高,锅炉周边未发现有煤炭和煤渣的堆放情况。原沙县环境监测站及福建三明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对该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要求。
三、处理意见
(一)关于福建省沙县永盛纸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已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即锅炉排气筒按照要求加高至35米。7月15日,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发现的逃避监管、超标排污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二)关于该企业生产设备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已转发至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对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鉴定。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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