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凤岗街道东山村底峡)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7-09 11:43

沙县凤岗街道东山村底峡村民

反映“东山村山头自然村农田、生态林被乱挖乱建,违法养殖生猪,污染环境”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实地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信访诉求

您反映东山村山头自然村农田(约80亩)、生态林(约50亩)被破坏污染,建设为养猪场。该养猪场养殖有几千头生猪,粪便、猪尿等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空气污染十分严重。同时,因该处农田、山林被无度开发,一到雨季便黄泥水横流,影响下游农田约300亩,要求查处。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您反映的养猪场实为沙县康牧农业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目前已完成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并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35042700000123)。养殖场占地面积约10610平方米,目前生猪存栏量约2400头(其中母猪330头),已配套建设一座储粪棚(面积约360平方米),1口黑膜沼气池(面积约10000立方米),一套生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养殖废水150吨)及3口水生物植物净化塘(面积约15亩)

三、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5月21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合作社进行现场调查,由于猪瘟影响,仅在养殖合作社外围周边、排污口及下游流域开展摸排检查,并组织沙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其外排口废水进行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养殖合作社产生的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四、处理意见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责成沙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合作社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我局也将不定期对该区域内各污染源开展抽查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同时建议您针对信访举报事项涉及的其他内容,依法依规向有监管职责的其他主管部门举报。

如您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复核申请。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17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