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强化执法监管、完善执法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为持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多元监管,筑牢生态防线
一是以“严格”为基调。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清水蓝天”、化工园区整治、第三方环保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全市共检查企业4700家次,立案处罚190件,其中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9件、移送拘留18件、查封扣押9件,处罚金额约1592.16万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1件,4个行政诉讼案件均被司法机关维持,有力打击和遏制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以“信用”为标尺。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类差异化监管,将信用诚信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诚信企业检查频次,对信用不良企业不予实施评优评先,并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对象从严监管。2024年,对全市617家参评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20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562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15家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20家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三是以“数据”为眼睛。通过调阅水、大气和企业固定污染源等自动监控数据,对超标或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将疑点信息直接推送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和问题排查,通过超标预警推送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监控执法哨兵作用,实现执法监督管理“精准化”。
(二)坚持包容审慎,传递监管温度
一是优化审批准入。对22个调整项目豁免环评审批;对39个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权,为企业节约成本221万元;通过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保障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指标来源,为福建泰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省重点项目节约资金1958万元。二是推行柔性执法。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将服务贯穿于执法监管全过程,科学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2024年,对34件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告诫书20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7次,减免金额约615万元。三是妥善分期缓缴。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量企业实际情况,批准企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9家,涉及罚款122万元,给予企业喘息与整改的机会,助力企业在承担违法后果的过程中逐步恢复合规经营,有更充足的精力与资源投入污染治理设施升级、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等工作。
(三)坚持规范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建立完善执法机制。先后制定印发《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南》《三明市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内部审理制度(试行)》《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暂行规定》等,对案件办理前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案件办理时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法律适用、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案件办理后信息公开、后督察、相对人救济渠道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推动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借力沪明对口合作契机,积极争取沪明对口合作资金1080万元,推动三明市环境监测站组建及标准化建设,提档永安、尤溪两个区域监测站,逐步实现核辐射、执法和应急监测全市覆盖。
(四)坚持练兵提能,打造环保铁军
一是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培训、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邀请省上执法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课程包括涉危险废物执法难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罪查处经验交流、案卷评查工作交流、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等内容,有力增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深化执法练兵。制定2024年全市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大练兵模式,2024年10月举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技能竞赛,考核项目包括异地交叉执法、无人机运用、废水、废气、危废、污染源在线监控、样品采集保存以及理论考试、案卷评查等,有力提升全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4年12月,我局代表队在第六届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3名执法人员获个人二等奖,1人获个人三等奖。三是做好外派帮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监督帮扶行动,磨炼执法本领,我市3名执法人员被评为2024年第二轮次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表现突出人员,2024年2月,我局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2-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五)坚持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依托政务新媒体,厚植生态法治根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以微信、微博、抖音以及官方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广泛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及三明生态环境工作动态。主动、全面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度。2024年,已累计编发微信320期、微博320期,发布各类宣传报道1264篇(条),成功占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网络传播的舆论高地,有效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二是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环保法治宣教。把握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并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如举办“低碳大讲堂”普及低碳知识、开展“气候变化知识问答”激发公众参与热情、组织“环保植绿实践”增强环保意识。通过这些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将法治宣传深入到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工厂、农村等各个领域,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有效促进各类群体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强化生态文明意识。三是借助志愿服务力量,推动全民共治共享。持续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以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为核心目标,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开放、生态研学、环保科考等多样化志愿服务活动15次,融入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内容,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亲自组织制定《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理念融入工作的各个环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卫士”党建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二是强化正风肃纪。积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组织实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稳步推进。三是推行“全员执法”。制定《关于35周岁以下干部到市支队脱产锻炼的安排》和《关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参与现场检查的计划》等具体机制,35岁以下机关干部每年到支队脱产锻炼一个月,新录用的干部到执法、监测一线跟班学习各3个月,有执法证的干部每年必须参与三起执法案件;同时,将取得行政执法证与年度评优、晋升任用等挂钩,激发干部热情和队伍活力,提升环境执法业务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不断努力,我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监管能力与技术手段不足。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部分监管设备老化、技术手段落后,难以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和取证。二是公众参与程度不深。在生态环境决策和执法过程中,公众参与渠道单一,未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队伍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派驻局班子年龄结构老化,部分派驻局空编较多、人员不足,行政执法以水、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居多,土壤污染、碳排放等领域覆盖不足,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拓展提升。
四、明年计划
一是加强审批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园区拟引进的重大项目,靠前指导帮扶,加强审查把关,将生态优先作为根本原则,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相促进。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推动将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纳入沪明对口合作项目及资金计划安排范围,做强做大“一中心、两区域”监测站。2025年,实现常规项目和敏感项目监测能力区域全覆盖,8个基础监测站常规项目监测能力达到80%以上。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自动监控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树牢监督与帮扶并重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将服务贯穿于执法监管全过程。四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化“生态环境卫士”党建服务品牌,巩固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落实关心关爱干部举措,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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