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行政处罚情况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7-14 08:38
 

处罚

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情况

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

2022224,我局执法人员对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用运输卡车将产生尾矿渣运送至八一工业集中区坚村组团旁的露天空地堆放,另有工人开铲车将运输卡车卸下的尾矿渣推至山坡下。该露天空地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部分滑落山坡的尾矿渣随山沟上游来水进入文川溪。现场监测人员在该露天堆场的上游、下游等分别进行采样。根据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永测报字[2022]B018号),该露天堆场上游悬浮物浓度为10mg/L、下游悬浮物浓度为2.10×104 mg/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

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强化“三防”措施,防止尾矿渣流失,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