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 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永安市合盛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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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 |
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强化“三防”措施,防止尾矿渣流失,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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