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情况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7-03 17:09

  省上下达我市2026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4558万元(闽财资环指〔2026〕13号)。按照《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闽政〔2026〕4号)以及省上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统筹部分资金用于跨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工作,拟安排各县(市、区)补偿资金如下:

  各县(市、区)资金安排情况表

县市区

金额(万元)

市本级

3963

三元区

1376

沙县

1510

永安市

2676

明溪县

1865

清流县

1746

宁化县

1747

建宁县

1672

泰宁县

1760

将乐县

1638

尤溪县

1683

大田县

2922

合计

2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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