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该项工作在满意度测评中获得到会34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全票通过,满意度100%。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关乎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市历来重视饮用水保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市县联动调研、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代表建议督办,作出《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有关要求,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先后召开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交办视频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推动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5年1-10月,全市1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Ⅰ-Ⅱ类)点次比例96.7%,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强化全市“一盘棋”统筹,将饮用水源地保护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三明市推进“生态领向”工作考评方案》等,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建立水源地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推进,及时化解水源地生态补偿、跨区域保护等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明溪县黄沙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拓展资金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分别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财力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策划水源地保护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设施管护,提升规范化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防护栏、导流槽、应急池等防护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加快推进大田等县级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三是实施林分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管护补助机制,划分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实行水源保护地内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管护;印发实施《三明市“十五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方案》,优先赎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商品林,稳步推进水源地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
四是统筹污染防治,提升水源地保护质效。优化种植业结构,减少水源地水稻、蔬菜等高需肥作物种植面积,东牙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蔬菜种植面积从5000亩降至2000亩;加强笋竹加工污染防治,推广竹林生态培育,实施电烤、生烤笋等产业生态化措施,完成蒸汽煮笋等设施改造481套,每年可减少笋水直排500吨;抓好乡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五是深化生态补偿,健全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激励补偿与绩效约束并重的补偿办法。市级修订《三明市区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水质情况给予奖励;县级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因地制宜建立财政综合补偿机制,每年度安排生态补偿资金。
六是深化信息公开,创新宣传教育。发挥融媒体矩阵优势,深化“晒水、议水、评水”机制,每月通过三明日报、融媒体微信客户端公开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多元推进宣传教育,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饮用水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生态研学等形式各异的水源地保护相关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通过12345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鼓励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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