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意见的公示(10月14日-10月20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0-14 1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如对以下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97729、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sk2019@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许可的类型

基本情况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金沙园管委会办公大楼

新设入河排污口

沙县北部新城(金沙园二期)污水处理厂位于沙县区富口镇姜后村富口溪北岸,服务范围为园区企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拟对沙县北部新城(金沙园二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增设首动期,首动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水解酸化池+AAO+MBR+反硝化滤池+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水质需达到:COD≤15mg/L、NH3-N≤0.5mg/L、TP≤0.1mg/L,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拟建入河排污口位于东溪(富口溪与东溪交汇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5′29.58265″、北纬26°29′55.47966″,用于园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过渡性排放。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废水排放量为73万m3/a(2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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