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排污权储备和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建宁县溪口小年炭棒厂排污权收储情况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1-29 17:26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建宁县拟对建宁县溪口小年炭棒厂关停形成的排污权进行收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下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中心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公示电话:0598-8242289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

  邮  编:365000

 

企业

名称

所属

区域

储备量来源说明

储备

时间

储备

方式

储备数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

氮氧化物

建宁县溪口小年炭棒厂

建宁

关停

2023年

12月

无偿

收储

0.11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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