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排污权储备和技术服务中心关于清流县立仁竹业有限公司排污权收储情况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1-13 18:39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清流县拟对清流县立仁竹业有限公司关停形成的排污权进行收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下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中心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公示电话:0598-8242289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

  邮  编:365000

 

企业

名称

所属

区域

储备量来源说明

储备时间

储备方式

储备数量(吨/年)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清流县立仁竹业有限公司

清流

关停

2023年

11月

无偿收储

0.408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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