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1-08 08:36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全厂的初始排污权和有机厂关停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进行核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根据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报告》,对该公司的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进行了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现阶段该公司的初始排污权为:化学需氧量123.904吨/年,氨氮5.5吨/年,二氧化硫90.595吨/年,氮氧化物113.245吨/年。可交易排污权为化学需氧量886.41吨/年,二氧化硫483.65吨/年,氮氧化物381.672吨/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6日

  公示电话:0598-8295109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  

  邮  编:36500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