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4-27 17:04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部署,全面规范我市涉企行政执法,我局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变相检查”问题。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多个部门对同一企业多头检查、不同层级重复检查以及借观摩、督导、考察名义变相检查等行为,增加企业迎检负担。

  (二)“检查频次过高、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为完成检查考核指标而“凑数检查”“打卡检查”卸责式执法行为;对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尺度不一,裁量权使用不公,导致“同案不同罚”。

  (三)“执法不规范、程序不严格”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搞“一刀切”“运动式”执法、滥用责令查封扣押、停产停业等措施;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未亮证执法、未告知检查结果等行为。

  (四)“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企业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对待企业高高在上、口大气粗,检查方式简单粗暴,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刻意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趋利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案件量、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以及重复处罚、任性处罚、乱处罚行为;接受企业馈赠、报酬、福利待遇、有偿服务,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违规向企业转嫁费用,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服务,向企业通风报信,泄露检查信息或举报人信息,接受请托、说情干预,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送的不移送、以管代罚、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98-8230080。

  举报邮箱:smshjjczd@126.com。

  来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6幢环保大厦,三明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邮政编码365000。

  四、举报须知

  (一)实事求是。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捏造事实或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问题线索征集范围内的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并依法依规调查。匿名提供线索的,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开展线索核实核查工作。

  (四)信息保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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