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亲清”服务,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三明市12个县(市、区)先后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警示会,303家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机构代表参会。
据了解, 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但在验收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业主将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验收材料质量不高的责任,归咎于第三方机构,甚至存在帮助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对验收内容、结论和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近期,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材料抽查以及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些企业在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并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第三方机构编制的验收报告涉嫌弄虚作假。为此,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警示会,通过“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介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典型案例,解读《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互动交流和发放法律文书或宣传小册等形式,重点宣贯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同时,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地工作人员务必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对个别企业出现的疑难问题,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还专门派“亲情服务员”到现场一对一指导帮扶,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对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机构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以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开展监测,实事求是作出评价并提出建议,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污染源“双随机”以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已完成、正在办理以及尚未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抽查检查,指导帮扶企业及时、规范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行为,推动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