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情况
2021年8月27日17时50分,我局接到尤溪生态环境局报告“福建省尤溪县埔头工业区内福建省尤溪县华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华鑫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事件有效控制和处置。现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7日17时30分许,尤溪生态环境局接到尤溪县政府办通知“福建省尤溪县埔头工业区内华鑫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立即派执法人员与监测站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据专家分析,事故是因浓硫酸储罐放空阀长时间泄漏,事故槽溢流,罐区围堰又无防渗漏设计导致浓硫酸溢流至围堰外堆放的木材,木材长时间被浓硫酸脱水碳化起火引发火灾。现场约5吨浓硫酸泄漏在罐区围堰内,少量浓硫酸随着消防洗消废水溢流至雨水沟。事故发生地下游无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点,未发现溪流鱼类及禽类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一)采取的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将消防洗消废水引流至应急池;二是封堵厂区下方的雨水沟,构筑三道截洪坝,减少消防洗消废水外流;三是调集石灰、片碱等化学药剂对废水进行中和处置。同时,加强舆情控制,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密切关注水质变化
事件发生后,尤溪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安排应急监测工作,在事发地点下游设置多个监控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及时掌握下游水环境质量状况,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成效及下步打算
(一)事件及时控制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现场采取有力措施对华鑫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事件进行处理。截至8月27日18时10分,华鑫化工有限公司明火已扑灭,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留1部消防车,其余撤离现场,应急处置救援行动结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尤溪生态环境局按要求继续对厂区下方雨水沟构筑的三道截洪坝内的废水、挡墙渗水进行收集处置,截至8月28日6时,厂区及雨水沟无废水汇集,共收集8桶(约5吨)的洗消废水,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和控制。
(二)水质未见异常
事故发生后,我局组织监测人员在事发地点下游的半山大桥左岸中间右岸、梅仙电站、坪寨大桥、白坑悬索桥处进行采样检测,8月27日、28日各点位水样pH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8月28日、30日再次组织监测人员对事发点下游的通演大桥、半山大桥、尤溪口镇三个点位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水样的重金属(铜、铅、锌、镉、铊)均为未检出。监测结果表明下游水质正常,事故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三)舆情稳定。我局积极关注媒体、网络和社会反应,坚持正面引导,认真做好当地民众工作,及时向民众说明事故情况和处置工作情况。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舆论态势平稳,社会安定稳定。
综上,该事件为华鑫化工有限公司浓硫酸储罐放空阀长时间泄漏,造成硫酸从事故槽流至储罐围堰外堆放的木材,木材长时间被浓硫酸脱水碳化起火引发火灾,少量浓硫酸泄漏随消防洗消废水溢流到厂区雨水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于处置及时,事件未对尤溪河水质造成影响,未发生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
下一步,我局将责成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督促华鑫化工有限公司妥善处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避免造成次生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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