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6-04 08:35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

  一、综述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为加快推进美丽三明建设作出新贡献。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市区(三元区)和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为全省唯一100%达标的地级市;市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2.68,优于上年0.07,综合排名同比提升1个位次;泰宁、明溪、将乐等7个县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数量全省第一。全市55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主要流域水质指数1.5368,同比改善0.7%;金溪(将乐段)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EOD试点持续拓展。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通过银行政策性的长期低息贷款,投入环境治理领域,策划EOD项目4个,总投资85.07亿元,其中,三元区、永安市EOD项目分别入选国家试点和进入国家库,尤溪EOD项目正根据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明溪县胡坊镇EOD项目成为全省首个乡镇级EOD项目。气候投融资持续深化。积极创新碳金融产品和投融资工具、模式,策划61个气候友好型项目,总投资496.84亿元,已获得金融部门授信或贷款77.24亿元。生态环境部将我市探索严控“两高一低”项目信贷规模、开发“碳配额质押贷款”等碳金融支持工具、创新“低碳贷”等碳金融模式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表扬,我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

  二、水环境质量

  (一)主要河流

  全市主要流域55个国(省)控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其中Ⅰ~Ⅱ类断面水质比例为89.1%。

  (二)主要湖泊水库

  泰宁金湖、街面水库、安砂水库3个主要湖泊水库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均处于中营养状态。

  (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15个在用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大气环境质量

  (一)市区(三元区)大气环境

  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8;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六项主要污染物的年均值都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

  (二)县(市、区)大气环境

  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39—2.49,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三)酸雨

  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4.99,比2022年下降0.09个pH单位,酸雨率为75.3%,比2022年下降6.1个百分点。

  四、声环境质量

  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85.7%。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7分贝,比2022年上升1.3分贝,属三级(一般)等级;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7.1分贝,比2018年上升1.4分贝,属三级(一般)等级。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8分贝,比2022年上升0.5分贝,属一级(好)等级,超过70分贝路段长比例为26.8%,比2022年上升4.9个百分点;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7.4分贝,比2022年下降4.4分贝,属一级(好)等级,超过60分贝路段长比例为26.3%,比2018年下降64.5个百分点。

  五、措施与成效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三钢完成15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及清洁运输评估监测,天尊新材料基本完成清洁运输改造,中鼎鑫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南方水泥已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安砂建福等6家企业正在实施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3台锅炉淘汰,全市已无2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完成23个VOCs综合治理项目,完成18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按新标准要求排查99家铸造企业,并推进铸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强化扬尘污染整治,2023年6月27日,三明市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水污染治理。一是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船舶污染治理,实施13个碧水工程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5亿元;积极策划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源保护等项目,其中,5个入选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53个入选省级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1154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189个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和157个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排污口“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1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项目。三是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巩固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扎实推进金湖“美丽河湖”试点建设,三明金溪(将乐段)入选第二批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金湖、闽湖入选第一批福建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市县级及以上、千吨万人、千人以上和千人以下分散式水源地评估结果均为优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抽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13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43个,“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110个,共发现问题66个,其中63个已完成整治、3个序时推进。五是强化流域水资源监管。加大对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执法力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交叉帮扶、专项督导等行动组织检查水电站481座/次,下发整改通知40份,因拒不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立案1座,推动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解决河道减脱水问题。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等法定主体责任。委托第三方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把好调查质量关。完成34个地块调查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11个;严格监管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4个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做好“三防三监控”,严防二次污染,其中泰宁卢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已完成治理修复,并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全年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2023年争取中央资金7916.49万元,推动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6个,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1个,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个。完成9座垃圾填埋场和永安、清流、尤溪、将乐4个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推进30个行政村“为民办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23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照行业调查范围,排查梳理出涉铊、锑行业企业68家;组织对纳入分级分类环境监管清单的78座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启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四)狠抓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7项整改任务,已验收销号15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和尾矿库环境风险问题已完成市级初验报省环保督察办申请验收销号;转办249件信访件已全面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项整改任务,7个问题已完成市级验收,剩余思想认识方面4个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总结;转办201件信访件已验收销号197件,其余4件已基本完成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8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涉及的6个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

  (五)深化绿盈乡村建设。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业更兴、村更美”目标,主打“绿盈乡村”品牌,不断改善乡村环境质量。全市共创建“绿盈乡村”1625个,占比93.6%。其中,2023年新增初级版“绿盈乡村”81个,中级版“绿盈乡村”127个,绿盈驿站3个。深入拓展“绿盈乡村+绿色金融”模式,将金融活水引入“田间地头”,促进乡村生态产业发展。全市金融授信户数28546户,授信金额64.49亿元,贷款户数22449户,贷款余额46.36亿元。2023年9月,我市“绿盈乡村+绿色金融”案例入选全国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024年1月,我局荣获“三明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

  (六)推进“双碳”建设。多措并举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2023年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工作简报》刊发《多点突破 持续发力 气候投融资试点初见成效》,对我市等6个试点地方“开展工作内容丰富、方式创新,进度较好”予以肯定;2023年4月2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2022年度报告》,对我市开发“碳配额质押贷款”等碳金融支持工具、创新“低碳贷”等碳金融模式作为典型案例给予肯定;2023年7月12日,生态环境部在“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上发布了《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三明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联合市农业局等部门制发农业碳票约1.03万吨。开发备案林业碳票约32.81万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江苏博际喷雾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买1万吨、60吨林业碳票用于碳中和;核销林业碳票约4590.59吨用于将乐、泰宁、尤溪、宁化等地开展“生态司法+碳汇”替代修复。完成全市2家纳入国家碳市场企业、38家纳入省级碳市场企业履约。强化碳市场控排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对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

  (七)强化环境执法监管。2023年,三明市组织开展“清水蓝天”、水产养殖、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化工园区隐患排查、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390人次,检查企业6156家次;立案处罚199起,处罚金额约1479.3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57件,其中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移送拘留32件、查封扣押16件、限产停产2件,有力遏制、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荣获“2022-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省“五一先锋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等荣誉。

  (八)深化云平台建设和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环保工作的智能指挥调度。利用云平台开展生态环境决策、监管和服务,对污染源实施有效监控,将平台应用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全过程。升级改造云平台应用模块,提升云平台性能。充分挖掘系统功能与应用典型经验,形成规范性、制度性成果,精选典型案例参加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更新升级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九)实施环保简政放权。全市共豁免审批27个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改扩建项目;对1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审批承诺告知,实现当场办理;对36个满足豁免条件的新建项目,企业节约成本共计84万元。为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明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9家省重点项目节约资金4428万元。

  (十)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微博、抖音、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三明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发挥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作用,定期宣传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在《中国环境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发布生态环境宣传报道共107篇(条)。举办六五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活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等参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在机关楼宇、公交车电子屏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全年发放公益短信12万条。制作环保宣传材料,组织环保志愿者走进政府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通过环保大合唱、小品、低碳骑行、环保作画、环保互动问答等喜闻乐见形式,为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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