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6-03 15:43
 一、综述

严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4月19日,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来明调研考察,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8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黄润秋部长再次点赞三明,肯定我市“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道路的殷殷嘱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取得四个全省“第一”:泰宁、将乐、明溪、建宁、清流等5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前十名,数量全省第一;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全省第一;省考断面、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均位列全省第一;泰宁、将乐、建宁、尤溪、宁化等5个县进入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前十,数量全省第一,我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的地级市,将乐县被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全国首发林业碳票;成立全省首个减碳联盟,在厦门举办的2021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暨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通过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实现活动碳中和。深化环保三项改革,创新“绿盈乡村+绿色金融”,入选中国银行业普惠金融典型案例(2021)名单。作为全国5个地市之一,我市被评为2020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下达我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000万元予以奖励。根据省统计局数据,2021年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二。 

二、水环境质量

(一)主要河流

沙溪、金溪、尤溪三条水系的55个国(省)控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其中Ⅰ~Ⅱ类断面水质比例为81.8%

  (二)主要湖泊水库

  泰宁金湖、街面水库、安砂水库3个主要湖泊水库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均处于中营养状态。

  (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16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大气环境质量

   (一)市区(三元区)大气环境

   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六项主要污染物的年均值都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

  (二)县(市、区)大气环境

  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尤溪、大田达标天数比例99.7%,其余县(市、区)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682.79,首要污染物永安为臭氧及细颗粒物、其余县(区)均为臭氧。

   (三)酸雨

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5.18,比2020年提高0.06个pH单位,酸雨率为61.8%,比2020年下降9.2个百分点。

四、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市区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100%。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比2020年下降0.1分贝,属二级(较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比2020年上升0.2分贝,属一级(好)等级,超过70分贝路段长比例为21.9%,比2020年下降3.1个百分点。

五、措施与成效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督促指导三钢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3个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指导将乐金牛在全省率先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VOCs综合治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柴油车污染整治,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健全轻微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管控应对机制,三元区完成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划定。健全扬尘管控机制,联合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市区扬尘专项整治。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水污染治理。一是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强化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船舶污染治理;强化“水华”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重点排污单位、日处理500吨及县级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完成28个“千吨万人”、233个“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完成9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二是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完成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市级验收;大力开展长江流域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行动;启动大金湖“美丽河湖”试点工作,完成方案编制。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加大对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执法力度,完成生态泄流设施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接入生态云平台联网工作。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完成全市99个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制定印发《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全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57个,实施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3个。投资3643万元完成25个行政村“为民办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医疗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守好疫情环境风险防控“最后一道关口”。

(四)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制定实施《三明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一步健全监督帮扶、挂账销号、群众共治共享等一系列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17个问题已完成验收销号15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办理验收销号;转办249件信访件,已全面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11个问题,其中,金银湖矿山、尼葛开发区异味等6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5个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转办信访件201件,完成验收销号196件,销号率97.5%。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剩余4个问题正持续推进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我市29个问题已完成16个,剩余13个正持续推进整改;交办8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64件,剩余17件正加快推进整改。

(五)深化示范创建。坚持谋划在先、行动在前、落实在细,出台《三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5 年),全面完成10个方面43项指标的筹备、申报及宣传工作,最终通过层层推荐、激烈竞争,以省内排序“双第一”的成绩,我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的地级市,将乐县被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绿盈乡村建设情况。全市共创建“绿盈乡村”1432个,占全市的行政村比例82.5%。创新推出“绿盈乡村+绿色金融”模式,绿盈乡村授信16597户、金额33.58亿元;贷款13187户、余额22.26亿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绿色金融+绿盈乡村”模式在第十六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中国银行业普惠金融典型案例集锦(2021)》36个入选案例中排名第一。

(七)“双碳”建设情况。全国首发林业碳票,已开发备案林业碳票13.7万吨;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完成3个低碳社区及泰宁县寨下大峡谷低碳景区创建验收,推动将乐县常口村创建全省首个净零碳排放村;指导全市2家纳入国家碳市场企业、36家纳入省级碳市场企业完成履约厦门、漳州、泉州、龙岩、三明等五地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闽西南减碳联盟;创新“碳金融”信贷,积极推动兴业信托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碳排放权绿色信托计划,推动银行向三钢闽光提供信托融资、华电永安发放碳配额抵押贷款各1000万元,额度为全省最高。

(八)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市办理五个配套办法案件65件,其中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21件、移送拘留23件、查封扣押19件、责令限产停产2件,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69,处罚金额1419.6万元。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5个突出集体和16个突出个人在全国、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被通报表扬。

(九)探索生态综合管护模式。全面推进“环保网格化监管”制度改革,将“大生态环保”理念贯彻落实到最基层,按照“四整合一集约”原则,探索“3+N”生态治理新模式,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有71个乡镇建立了生态综合管护队(覆盖55%乡镇),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管薄弱问题,切实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基层综合管护队伍充分发挥“哨兵”作用,2021年上报各类环境违法线索124条。

(十)强化云平台建设应用。推进生态云平台建设。完成生态云平台碳排放数据管理模块建设。接入尼葛、积善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数据,接入建宁机动车遥感遥测数据,对平台主界面及交互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平台与国产数据库的适配。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生态环保工作的智能指挥调度。利用云平台开展生态环境决策、监管和服务,使用云平台“文件交换系统”“邮箱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调度系统”等模块,将平台应用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全过程。

   (十一)实施环保简政放权。共为全市338个环评项目缩短公示时间4030天,27个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改扩建项目豁免审批;对234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审批承诺告知,实现当场办理;为80个满足豁免购买排污权条件的新建项目节约成本417万元;通过政府储备出让保障排污权指标,为省重点项目节约资金2277万元

(十二)做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举办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宣传低碳环保理念;推出周播电视专栏《中国绿都最氧三明——美好生态环境,你我共建共享》,展示多部门共管联动,打造优美生态环境所作的努力和成果,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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