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10-12 16: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钙化物筒仓技改项目 

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项目年产重质碳酸钙20万吨、氧化钙12万吨、氢氧化钙12万吨,合计年产钙化物42万吨,拟进行技改,对氧化钙生产线的燃料煤种及送煤设备进行替换、增加3个氧化钙成品筒仓、竖窑废气脱硫系统提升改造。 

(一)大气环境:该企业环境防护距离为破碎车间边界外延200米,氧化钙筒仓边界外延100米,其他各污染源边界外延50米。项目氧化钙成品筒仓仓底卸料装车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钙生产线竖窑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5.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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